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录取后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的考生,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采取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的考生,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采取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报考/录取类别: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七、报考/录取类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被录取后,需在5月23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需在5月23日前完成定向培养合同签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1)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户口是否转入采取自愿)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就业。(2)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三);(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E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A类认定期刊论文);(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类认定期刊论文);(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1.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2.其他人员,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2)参与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三);(3)参与国家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级别)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五);(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E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A类认定期刊论文);(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EI期刊论文(或本校建筑、管理类认定期刊论文);(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4篇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只接受以下人员申请:(1)本校专业课教师;(2)本校其他人员,以及校外高校教师岗位及科研院所研究岗位人员。以上人员申请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在研,且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且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指标的10%。
三、报考类别:1、非定向(可接收能提取个人档案至学校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考生报考);2、定向或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