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于4月5日前报我院教务处进行审查测评。
印证材料包括:
(1)当年招生计划(原件)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2)拟直升专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3)考生照片册:将考生照片贴于A4纸上、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学校和专业等个人信息。
(4)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推荐院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要求进行遴选,特别是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教育厅。
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1日18:00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2.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公示文件;
(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并有学院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推荐考生汇总表、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门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于4月13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1.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生周边1.5米均在镜头中。
2.提前关闭各类APP程序,如有电话打入立即挂断,考试中途退出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否则视为无效面试。
4.考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规定处理。
1.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实名注册。
2.会议号:考生考试会议号码;您的名称:考生实名制入会;入会选项:选择开启麦克风、扬声器、摄像头。
3.考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
4.考试开始前30分钟加入会议号,考试开始停止进入,未进入考生视为缺考,候考室工作人员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核实身份后随机编号参加考试。
5.考试开始前10分钟,候考室工作人员将所有考生移至会议等候室,候考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或退出等候室,考试进程通过聊天信息框进行通知。
6.工作人员根据编号顺序将面试考生移至考场进行面试。
7.进入考场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持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对音频、视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面试每人限定5分钟。
直升专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自治区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被其它高校录取。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专业名称学制汉语言民考汉民语言收费标准(元/年?生)备注水利工程3年913300民考汉考生可选报汉语言专业,但不可兼报。农业机械与应用5汽车检测与维修5机电一体化技术9园艺技术57农畜特产品加工9园林工程技术515畜牧兽医2030计算机网络技术41计算机信息管理4会计(国际方向)813000合计83352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3.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
1.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单独招生工作机构一并负责直升专招生相关工作。
四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1日1800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2报送材料包括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公示文件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并有学院主管部门签字盖章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推荐考生汇总表成绩单7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
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办〔2015〕4号)要求,将《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于3月28日前报我院招生办进行审查测评。印证材料包括:(1)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2)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3)1寸免冠照片2
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办〔2014〕2号)要求,将《201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于3月28日前报我院招生办进行审查测评。印证材料包括:(1)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2)拟直升专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3)学生1
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6〕14号)要求,将本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于3月28日前报我院招生办进行审查测评。报送材料包括:(1)《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公示文件;(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4)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8〕4号)要求,将本校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于3月5日前报我院招生办进行审查测评。报送材料包括:(1)《2018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公示材料;(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4)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5)
推荐报名程序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于4月5日前报我院教务处进行审查测评。印证材料包括:(1)当年招生计划(原件)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2)拟直升专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3)考生照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