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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组织工作

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组织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2-01 14:49:10 解决时间:2018-09-0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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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工作

1.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单独招生工作机构一并负责直升专招生相关工作。

2.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技校网 2018-09-0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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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电子准考证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暨直升专面试通知

1.载电子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13日8:00时-4月14日8:00时。
2.电脑端下载: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jnzy.edu.cn/)页面右侧校务内网“一站服务”,登录用户名: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号证号后六位。
3.手机端下载:在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学习通”软件,进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输入学校/单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绑定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准考证”,输入相关信息,下载并打印,网络面试现场按要求出示准考证。

咨询电话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暨直升专面试通知

电话:0994-2334961 2362220
张老师:张老师:
赵老师:古老师: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

录取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加分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网络面试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暨直升专面试通知

1.面试方式:网络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
2.面试时间:4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3.面试会议码通过考生本人准考证、学院考试信息发布QQ群(群一:;群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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