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自主招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报名、命题、组考、测试、面试、评卷、录取、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心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院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指导思想原则1、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之下,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自主确定选拔模式、自主制定录取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2、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必须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选拔模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
报考条件1、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未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可在3月21、22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补报。)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要求,填有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的《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由县(市、区)招办加盖公章后密封,录取
2、学院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4、考试成绩核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报名、命题、组考、测试、面试、评卷、录取、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心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院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报名、命题、组考、测试、面试、评卷、录取、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心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院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3)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和面试。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自主招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报名、命题、组考、测试、面试、评卷、录取、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心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院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