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2013年4月29日~5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3)2013年4月1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4)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4)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