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音乐学专业和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统考加校考)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加校考)排序,择优录取”。
4.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美术、音乐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考试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考试时间(2013年)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2月28日-3月1日3月2日-3日伊宁市(伊犁师范学院)3月7日-8日3月9日-10日奎屯市(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3月7日-8日3月9日-10日库尔勒市2月25日-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阿克苏市(阿克苏地区文化艺术学校)3月1日-2日3月3日喀什市(喀什师范学院)3月5日
学院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999-艺术学院:0999-网址:www..cnE-mail:@学院校址:伊宁市解放路448号邮编:835000
办学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报考条件: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并取得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均可报考。2.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55米。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时,同一类别专业范围内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中的舞蹈方向除外),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
录取规则及志愿填报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接受征集志愿的考生。3.对于我院组织专
录取待遇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录取规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3.音乐学专业和美
录取规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3.音乐学专业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