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
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若本招生章程与湖北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湖北省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2.湖北省录取规则:(1)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2)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播音与主持艺术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美术学

艺术类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312分。2.艺术本科(三)美术类:文化260分,专业19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文化300分,专业190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表演类、摄影:文化240分,专业170分。自行组织校考发放艺术合格证的院校,各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执行上述各专业(类别)的文化分数线。3.艺术高职高专美术类专业:文化160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34、录取期间,高校应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本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各专业录取分数。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联系方式地址: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221电话及传真:0871-(兼传真)网址:www..cn电子邮件地址:yncyzb@.cn

招生计划我校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专业,共4个专业方向,即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专业(广告设计)、视觉传达专业(动画设计)、视觉传达专业(摄影与影视后期制作),层次为本科。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1、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者均可报名。2、云南财经大学认可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线,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4、若本招生章程与湖北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湖北省招办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