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连片特困地区“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水平考试”(即HSK)六级的外国学生;

第十二条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第五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

3、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