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考生类别、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成绩和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划定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体育专项测试与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标准的划定原则是:1.体育专项测试:列入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标准的人数不超过本项目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倍。2.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列入一级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先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
1.考生须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体育运动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2、击剑: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省内、外击剑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项测试。①报到时间:2013年3月16日8:30-11:00②报到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击剑馆(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测试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含)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等原件。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南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证”。③测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1.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我校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普
第十二条学校对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组织相关考试或专项测试。
1.凡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统一专项测试且合格考生均可报考;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高考,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5.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测试的情况,学校结合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