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考核成绩由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折合成绩和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及有关加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折合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录取总计满分为500分(有国家规定特殊加分项的,按规定分数计)。高中会考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类别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五科分别折算后汇总,即,每科A等40分, 等30分,C等20分,D等10分。中职毕业成绩文化课按平均成绩的30%折算,满分60分,专业课按平均成绩的30%折算,满分60分,技能成绩按40%折算,满分80分。不能提供准确毕业成绩者,此项按120分基准分确认。
2、有关加分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考试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总分为500分。
专业素养考核办法及安排各专业素养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两项,考生凭身份证及我院签发的2013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如下。(一)准考证领取及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安排准考证领取:4月13日现场确认信息时领取准考证。面试、测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各专业具体面试、测试时间、地点:见4月13日学院公布的考场安排示
命题、考核与评分(一)命题:面试与专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制定。(二)考核: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院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考核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布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处理。(三)评分:依据报经省教育
专业素养考核及安排具体事宜请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考核时间:2014年4月13日。
(三)考核成绩确定1.夏季高考考生考核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和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及有关加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满分为200分,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合计满分为500分。文史(艺术文)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认。理工(艺术理)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总分为400分。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1、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高中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名;中职考生按测试、面试成绩各折合60分,总分计120分。2、有关加分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三)确定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考生名单我院依据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分类别确认参加专业素养考核考生名单。具体办法如下。1、按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成绩确认。理工(艺术理)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文史(艺术文)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对口考生:按毕业成绩分文化课平均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和技能
(四)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考核成绩确定1、考生考核成绩由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折合成绩和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及有关加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折合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录取总计满分为500分(有国家规定特殊加分项的,按规定分数计)。高中会考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类别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五科分别折算后汇总,即,每科A等40分,等30分,C等20分,D等10分。中职毕业成绩文化课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