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政治部有关人才需求和对公安大学国防生的培养定位,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严格实施军事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按照“政治坚定、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要求,努力培养“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军事保卫人才。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四)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为黑龙江省户籍,并在黑龙江省参加高考;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及体能测评标准;
招生测评按照审核、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顺序进行,实行单项逐项测试,任一项目不合格将不能参加此后测试项目。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现场重点对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和嗅觉等项目进行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具体标准为: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合格;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合格;
3.单侧裸眼视力为4.8及以上,合格;
4.色盲或者色弱,不合格;
5.嗅觉功能迟钝,不合格;
6.影响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以上检测,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检结论不合格,将不能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测试项目结果当场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考生在检测中对于个别体检项目结论存在异议时,可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签字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同时对于考生外观、听力等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合格;
2.言语表达清晰,无影响语言表达的口吃、嗓音明显嘶哑,合格;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步态异常,合格;
4.五官端正,头面颈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对眼、斜视、斜颈及各种疤麻等),合格;
5.骨、关节畸形,脊柱后凸,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不合格;
6.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或者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不合格;
7.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或者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超过7厘米,不合格;
8.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不合格;
9.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10.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身体其他部位有大面积疤痕挛缩,或者有明显影响面部形象的鼻洞、唇洞、耳洞(耳洞女性除外)等,不合格;
11.有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不合格;
12.文身,不合格;
13.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14.影响考生从事公安工作、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其他情况,不合格。
考生参加面试应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
考生报考动机不端正、口吃,言语表达不流畅、逻辑思维不严密,身体运动不协调的或身体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取消报考公安院校资格,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项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应严格按照规定受测次数开展。具体标准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在校管理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国防生主要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在校期间,以公安大学警务化管理为基础,同时军队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按照军队传统,利用军队资源,配合学校开展辅助的管理工作。
(一)侦查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养、警察基本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掌握侦查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刑事侦查实际业务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文理兼招,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课程有: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措施、侦查讯问等。
15、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
招生专业我校今年侦查学专业招收国防生40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招收国防生40人。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报考对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③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年龄可放宽1岁;④身体心理健康,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有关标准
培养模式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同年同类别毕业军校学员同等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在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普通在校生相同,与国家统招生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训练外,还应参加驻校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活动。
培养模式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入学后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以现役军官身份从事军队保卫工作。在校学习期间,在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普通在校生相同,与国家统招生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除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训练外,依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军队和学校共同为国防生组织相关军事教育课程和军事训练,并有计划地利用课余时间,安排国防
培养目标根据总政治部有关人才需求和对公安大学国防生的培养定位,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实施军事化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按照公安大学“忠诚可靠、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要求,努力培养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军事人才。
培养目标根据总政治部有关人才需求和对公安大学国防生的培养定位,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严格实施军事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按照“政治坚定、业务扎实、敢于创新、精于实战、一专多能、作风优良、身心健康”的要求,努力培养“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军事保卫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