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直属部分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2.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技大学
3.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九.录取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相关学院及部分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二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分数线划定、录取名单审批及重大问题处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资格审核、相关数据提交及各类手续办理工作。考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上网公布(第二学位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发出,开学报到时间请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注:1.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档案均转入我校;其它类别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在职人员)一律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有理工专业知识或经济管理知识能力,掌握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和国际经济法等法律知识,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七.考试科目:政治、法律基础(参考书: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品德和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修订版),成绩按百分制记载。注:符合下列条件者,经申请可以免考相关科目: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成绩达到国家录取线的80%者,可申请免试相关科目,成绩均以60分记。

2.报名地点: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第一教学楼一层117室)。联系电话:,(fax)。

5、如果国家教育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及录取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2.外校考生须于6月17日前将报名表打印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本校学生可将相关材料统一交至所在学院2009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在6月9日前连同学院汇总表(自行下载)统一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昌平校区行政楼A403)。3.学校于6月下旬对考生提交的材料

其他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口及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应当遵守教育部及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修业期满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国家予以发放就业报到证。2.学费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书本费)。3.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传真:010-邮编

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学校201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及以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升本、教育、及所属独立学院的毕业生除外),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为非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的,有资格报名:(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1.

(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直属的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1.教育部直属部分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技大学3.工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