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网址:www..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n咨询电话:010-、申诉电话:010-

第八条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须获得本省美术类统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获得校考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的考生,仅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3.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招生省份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各省2013年志愿填报信息。

3.招生计划: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8年总计划60人,招生范围10个省(区、市),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各省本年度志愿填报信息。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8)我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女生。

(6)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校没有投放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