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分批次分科类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竞赛特长成绩,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225分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2.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素质测试。(1)笔试: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不安排笔

选拔程序(一)书面评审: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于4月15日前分科类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寄送考生所在中学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进行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其中,申请突出特殊才能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2.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一)和(二)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选拔程序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我院报到并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次日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和综合测试。

选拔程序1.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并参考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