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终成绩=文化课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
6、素质特长项: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其分值为:项目等级分值备注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50 地(市)级30 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80二等奖70三等奖50中学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优秀(A等)30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50 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50限教育局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二等奖35三等奖20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招生规模与范围(一)招生对象: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或单考单招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2013年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计划8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分布如下。招生专业计划数(名)学费(元/学年)学制(年)招生对象会计三普高文理科三中职生(专业不限)工商企业管理三普高文理科510000三中职生(专业不限)酒店管理三中职生(专业不限)
1、普高生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即终成绩=高中会考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
(四)2013年4月19日,考生本人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1)笔试笔试参照文化课考试组织形式。
1.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在满足报考条件下,完成缴费后,确定其审核通过;
2、中职生终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即终成绩=文化课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生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终成绩=文化课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成绩。
2、中职生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终成绩=文化课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