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生在通过审核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院自主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三)通讯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11。

4.缴费确认:考生缴纳完报名费后,需登陆自主招生网填写缴费信息、等待学院报名审核。

第二十一条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十一条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考试内容:以2013年普通高考(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四)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按照下列规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下列规则录取:1.普高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中会考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三项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课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排序录取。2、中职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中语文、数学

1.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浙江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3、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上报工作和录取通知寄发。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