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3.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答:我校录取的“三位一体”考生与我校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在毕业文凭、学费等各方面都是一样。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大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浙大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14日-4月17日;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4月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4月5日下午16:00;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报名方式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3月27日-4月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3.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