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授予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1、学位论文导师 双向选择确定研究生导师,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2、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临床实践。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具备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3、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学校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本临床科研能力。 终,对通过课程考核、临床能力考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主要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6年2017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平时通过远程学习以及个别指导等方式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要求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过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学位授予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位授予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位授予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位授予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位授予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