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
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招生计划及项目(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条件,普通文、理科均可,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四)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也可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招生办公室报名。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