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重庆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条件,普通文、理科均可,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要求执行。
招生计划及项目(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第十五条高水平运动员、重庆市属艺术特长生、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见各分类招生简章,分类招生简章未涉及部分以本章程内容为准。
测试与认定(一)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和工作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二)艺术特长生的测试1、艺术类特长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2、测试时间与地点类别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声乐2013年6月13日(14:30—17:30)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器乐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舞蹈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戏剧(含主持)重庆师范大学
2、测试时间与地点类别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声乐2013年6月13日(14:30—17:30)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器乐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舞蹈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戏剧(含主持)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楼备注:6月13日下午14:30各项目在测试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培养与管理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直接进入艺术团,在校期间除完成正常专业学习外,须参加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活动,严格遵守大学生艺术团及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办法。
(一)考生需通过举行的专项测试与认证,成绩合格,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四)公示与备案: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
(四)公示与备案:经我校评审小组测试与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的考生,仍需参加我校的测试(兼报多项的以级别高的项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