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三条 教育部代码:12605
第四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万州火车站前)
第八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设立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基本条件:校园占地549亩,建筑面积15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投入3188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9.5万册。现有教职工494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174人,博、硕士学位教师100名;外聘教师60人,从工厂、企业聘请了大量高级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65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6900余人。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录取总原则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汇总成绩总和,依照单独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免试生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2015年4月10日前,我院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奖学措施: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院奖学金4.企业奖学金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安排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1.文化素质测试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我院于2014年4月7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定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8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在我院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缺额面向文化基础测试上线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9日17:00前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4月11日进行第二次自主测试,同时将测试成绩库和按普通高中考生
(四)考试、学校自主测试及地点:1.主城区考试及自主测试点:设在两江中学地址:重庆市渝北现代农业园区宝圣大道207号(毗邻西政渝北校区和万科朗润园)公交路线:619(两路—菜园坝火车站)、609(两路—解放碑)、801(两路—沙坪坝)、01(两路—解放碑)、556(两路—北碚)。该考点包括以下区县的考生: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盛经开区、双桥区、江北区、长寿区
3.学校自主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毕业生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毕业生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第三条教育部代码:12605第四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六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第三条教育部代码:12605第四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五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六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