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统考评卷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实行集中封闭评卷。音乐类实行集中封闭现场评分。
评卷、评分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4年1月下旬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按教育部的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成绩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招生简章及计划省内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制订本校的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省外艺术院校招生简章由考生向招生院校索取或上网查询,并按院校要求报考,报名前应咨询所报院校。
7.领到答卷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粘贴本人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错填信息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③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第五批将试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第五批将采用综合分的方式进行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录取时除了划定文化成绩的低控制线外,还将划定综合分的各批次低控制线
2.音乐类统考(1)考试科目:声乐、器乐和音乐理论,音乐理论考试内容为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声乐和器乐考试采取主副项制,考试分值不同,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个人情况确定主项和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2)分值设置:音乐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3)考试时间:2013年12月
1.美术类统考(1)美术类统考试题,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专家命题和审核,全省统一制卷。(2)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和速写。(3)分值设置:满分375分,其中素描150分,色彩150分,速写75分。(4)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8:00至11:00,素描;11:15至11:50,速写;14:00至17:00,色彩。(5)考试地点:全省共安排5个考点,分别为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学院、安徽
2.统考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根据我省综合分统一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1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所有批次投档以考生填报志愿为准,且均不区分文理。服从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达到同批次文化和综合分数线考生的服从志愿类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1随机向缺额高校提供电子档案。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2.省统考艺术类综合分控制线的划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采用综合分投档。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在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类别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为1:1.2,第四批为1:1.3,第五批为1:1.5,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采用综合分投档。
3.统考评卷、评分及合格线美术类统考评卷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实行集中封闭评卷。音乐类实行集中封闭现场评分。评卷、评分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4年1月下旬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按教育部的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成绩不能作
3.统考评卷、评分及合格线美术类统考评卷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实行集中封闭评卷。音乐类实行集中封闭现场评分。评卷、评分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4年1月下旬在安徽招生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按教育部的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成绩不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