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个人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在国家级专业技能比赛获前六名者;书法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入选国际级展览或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5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省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5分计算: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如在计算机类比赛获前六名者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各市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其中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20分计算: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国家级技能(创新)比赛获前六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