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第十四条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和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符合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学生处审核。
(六)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三)志愿填报:符合2014年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我院自主招生的两个专业志愿。
2.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社会考生录取成绩只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100%。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一)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三)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