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读专业(科类)与推荐专业(科类)应属同一专业大类或同一科类;

6.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加15分。

第十七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加10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加10分。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