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成功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报名成功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四条4月5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bc.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9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3年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中职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3年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
第十三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报名成功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将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3门课的总成绩,按照文理科分别以不大于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
第十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报名成功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报名成功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