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内容为“文化课和技能测试”,着重考查学生文化基础和技能特长。文化课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18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总分45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范围参照《2013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基础,技能测试总分150分,测试时间为30分钟,测试形式为上机操作。测试范围:Wi
第十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报名成功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技能测试”。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技能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4月1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4年4月1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费合计120元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
第一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
第二十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第十八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