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
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
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各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审核表前,须由学校(学院)主管部门领导逐页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五章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直升专招生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命题组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业命题组,在直升专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封闭命题组卷。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10:00-15: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护理民语言:医用汉语汉语言: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内、外、妇、儿科护理及基础护理)实践技能考核医学检验技术英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应用化学、解剖生理、生化、微生物与免疫)专业综合考试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1)汉语言考生: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2)民语言考生:汉语、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成绩计算:总分210分,其中笔试140分(民语言考生汉语40分,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100分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11:00-14: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学生在校平均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综合素质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价。4、考试科目、成绩组成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选拔考试后按成绩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