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籍学历管理(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鼓励政策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招生录取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资格线均为75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录取;专业科目成绩仍然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语文成绩仍然相同,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英语成绩仍然相同,单独申请计划录取。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后,于5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生对象(一)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二)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庆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120人、社会工作专业80人。招生范围:财经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教育文化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轻纺食品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二)纪检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公平、公正。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