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与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3-传真:0853-学院网址:邮政编码:561000

(3)如有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由下一位考生递补录取。

2、以上考核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也可以在外设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350人,具体专业和计划见下表:专业学制计划(人)学费(元/年)畜牧兽医三年20按政府核批后的标准执行茶叶生产加工技术10酒店管理20旅游管理3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建筑工程20机电一体化技术10数控技术10护理30医学影像技术30医学检验技术20临床医学30药学20会计电算化30工商行政管理10计算机应用技术10计算机网络技术20图形图像制作10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其他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其他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