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地址:蚌埠市蚌固路中段邮政编码:233719
(一)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1、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2、复转军人、在职工、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已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七)201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或学校开具的已取得2014年准考证号的证明);
(二)录取原则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安徽省教育厅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录取原则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到相关专业。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一)划线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一)划线原则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一)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