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的体育项目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对象和范围1.招生项目:羽毛球、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2.招生计划:46人3.招生范围:全国
招生项目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橄榄球、田径、健美操,计划拟招收25人。注:1、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2、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可选择加试女子橄榄球项目。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生对象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排球(女)、篮球(男女)方面有特长。(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招生简章规定项目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