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费及其他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5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5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录取后,于2015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三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我校将强化公共管理实践的教学,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强化公共管理实践,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培养。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并根据培养方向开设相应的方向课程。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3.5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75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学院将针对优秀学生设置奖学金。 公共管理硕士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

八、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08176;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五层A52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10087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至四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3.6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前两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8万元。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并终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颁发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公共管理硕士录取

六、学制及培养 考生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的部分晚上或者节假日学习,学制为2-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5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中国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强调“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除开设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学、政治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等规定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项目设计与管理、领导力与决策、公共沟通与媒体战略等公共专业课。同时,各个专业方向还结合本身的特点,开设相关方向的专业课程。在培养中,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两至四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我校将强化公共管理实践的教学,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强化公共管理实践,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培养。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并根据培养方向开设相应的方向课程。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