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另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原为在职人员或定向培养应届生是否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就业,由考生本人在入学前与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商定,并向学校报告。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8日至9日,具体考试安排和考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试教室分布情况。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联系人:秦丽监督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jijianshen@.cn咨询电话:0756-,传真:0756-电子邮箱:zhzsb@bnuz.http://zsb..cn/mailto:zhzsb@.cn学校网址:http://www.bnuzht
录取省招生委员会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考生成绩达到两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按加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总分按省统考科目总分和校考科目总分各占50%进行计算)。录取结果将于6月上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8月上旬通知书将寄送给考生。
附则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专业基础课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年月日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另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则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另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