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政编码:519087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优秀考生奖励金:对于学校录取的高考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学校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励金。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3、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