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所有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3、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4、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四)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五)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二)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四)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录取及其它(一)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二)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四)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详见学

(一)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l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舞蹈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

录取原则(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三)除艺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

录取原则(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三)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其他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1.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原则1、非艺体专业按文化分择优录取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3、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学校和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需参加2014年二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cn查询。http://www./

录取原则(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所有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三)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1、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