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 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入学考试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四、入学考试考生于2014年10月16日后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考试科目为英语(报考“学科教学·英语”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四门。其中英语(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全国联考科目,安排在初试进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评卷,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复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初试成绩下发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五、入学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一)初试(即全国联考)1.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办法》。2.考试地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3.考试科目:英语(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合并为一门科目)。(二)复试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联考)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复试,时间约在2015年1月,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笔试(复习要点约2014年12月下旬见本文所在栏网页通知)、专业基础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具体时间、具体内容、是否差额、考试费交付等信息,届时见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的考生,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放宽。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由我校于2015年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要求参考书目影视理论与创作
四、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的考生,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放宽。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一般包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