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 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
2、考试地点 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后,我校依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80名。录取考生于2015年7月入学,利用暑期、节假日上课。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学费总计为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3万元,学位作品创作阶段学费2万元。
一、招生宗旨 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ofFine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数字艺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
六、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3、入学考试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8:30—11:30,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一)、初试: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8:30-11:30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由我校于2016年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要求参考书目或复试要求影视
四、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的考生,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放宽。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一般包括专业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包括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由我校于2015年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与要求参考书目影视理论与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