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舞蹈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艺术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训练及编排工作的复合型舞蹈表演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专项教学训练与理论实践、表演剧目、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作品赏析。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录取办法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5.16-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7.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5.16-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7.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6.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
其他说明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4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4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专业基本要求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3.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主页详细查阅《2014年北京体育大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招生专业专业名称:舞蹈表演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艺术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训练及编排工作的复合型舞蹈表演人才。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专项教学训练与理论实践、表演剧目、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作品赏析。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专业文艺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