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违规处理1.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推荐资质二年。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违规处理1.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推荐资质二年。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
违规处理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虚报、隐瞒、伪造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