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为35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
十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3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4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5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3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4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5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三)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