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小学教育专业按基础心理学、教育学顺序;英语专业按英语听力、综合英语顺序。考生单科成绩相同时,学校将调整计划,同时录取。
3.照顾政策: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其档案必须具有原始证书或交验原始材料。4月23日-25日学校在招生网上对政策照顾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4.拟录取时间:4月28日。
5.拟录取结束后,4月29日至5月5日在滁州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6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7.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2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2020年滁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校外调剂通知校外调剂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2.录取原则:(1)专科毕业生:①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小学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不设单科线。②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含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
2.录取原则:(1)专科毕业生:①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小学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不设单科线。②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含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小学教育专
(一)招生对象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一)招生对象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专升
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滁州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小学教育专业考试大纲.doc滁州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英语专业考试大纲.doc滁州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小学教育专业考试大纲.doc滁州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英语专业考试大纲.doc
招生录取1.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2.录取原则: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小学教育专业按基础心理学、教育学顺序;英语专业按英语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