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第三条池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
第二条学校全称:池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06。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组,负责对“专升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条学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由网上填报打印的“池州学院2014年专升本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各专业的招生对象应是与本科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毕业生。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