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计划招生40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序号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科类学费(元)1建筑工程技术70土木水利类39002应用电子技术30应用电子类39003机电一体化技术50机械类39004机械设计与制造50机械类39005计算机系统维护60信息技术类39006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0土木水利类39007园艺技术30园林类39008会计80财经商贸类3500合计 400【附件下载】
2.对中职毕业生的测试考生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满分600分)+技能测试分(150分)+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中职毕业生应掌握和具有的基础文化知识,综合职业能力,以及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技能测试根据相应专业基本要求采用面试和动手操作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50分。
第二章学校性质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计划395人。分专业计划如下:序号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科类1园艺技术30农林牧渔类2建筑工程技术35土木水利类3机电一体化技术70机械类4机械设计与制造40机械类5制冷与空调技术20机械类6应用电子技术40电子类7计算机系统维护100信息技术类8会计60财经商贸类合计395
1.划线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原则 面向普高毕业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将在学院官网正式公布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
2.录取原则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若两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
划线原则 面向应历届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分文、理科类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面向2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调剂原则 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对各专业计划进行调剂。
3.调剂原则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在计划内进行调剂。 确定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