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哪些考生需要上网确认录取院校信息?1.参加今年应用型本科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已被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2.参加省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需上网确认,公示结束即录取。3.参加省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上网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但是未按要求上网确认录取院校的考生,则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
17.录取结果如何查询?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谁寄发?答: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和我院官网查询录取信息。我院将于5月份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3.参加省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上网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但是未按要求上网确认录取院校的考生,则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
18.录取的考生能否参加普通高考?答:已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四)成绩计算规则分类招生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450分。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该科成绩按450分计。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450分计);中职毕业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免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450
5、2014年4月21——30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安徽省省考试院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2、学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每个考生的录取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调
录取规则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学院将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每个考生的录取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七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