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生领域:(1)学校课程与教学。(2)学校领导与管理。

(5)报考类别分为以下几种:①自筹经费:要求考生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②委托培养: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合同。③定向: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报考类别1.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2.修业年限我校仅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其他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

3.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1)非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能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可选择“非定向就业”,允许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入学后15日内无法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不可参评我校各类奖助学金。入学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复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考生所报考学院(部、所)另行通知。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考生所报考学院(部、所)另行通知。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名流程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14年1月20日—2月25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61.138.177.102/),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3)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5)报考类别分为以下几种:①自筹经费:要求考生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

1.招生领域:(1)学校课程与教学。(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硕士毕业,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注: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