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2.报名确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活动中心二层6E220号房。
3、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体检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4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9—(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道文昌路1号邮政编码:523419(注:公共课及专业课相关培训请联系我院中心5A107、5A108,电话:0769-)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插班年级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课指定参考书收费标准(元/年)教学地点备注学费住宿费001安全工程102012高等数学1、安全学原理2、安全管理学1、《安全学原理》林柏泉
录取1、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点击下载:简章、专业目录及体检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并达到学院的相关规定,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