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
第三十二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第三十三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7.其它:学校还通过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4.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2.鸿发奖(助)学金:由鸿发集团在我院设立鸿发奖学金5000元/人/年,鸿发助学金3000元/人/年。
5.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校园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3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