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1.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00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50人。我院可以根据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2.学制:2年。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考生须按时到达考场,机试15分钟后(15:15后)不得入场。考生须在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

④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第三十四条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④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考生加分条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省级优秀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在录取

3.考生加分条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技能竞赛、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省级优秀奖及市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在录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