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263
第四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第四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69-传真号码:0769-电子邮箱:dgzyzsb@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xx..cn/
②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8.公文(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的写作
(6)涉外礼仪(新闻发布会、礼宾次序、国旗悬挂、外交仪式等方面的礼仪)。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1.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00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50人。我院可以根据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2.学制:2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3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