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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总则

2014年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2 15:43:51 解决时间:2018-02-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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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263

第四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路3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 2018-02-2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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